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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

1.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林    刘洋

成员:赵珥希    刘芳

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统筹管理和协调各个部门,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2. 复试工作组

组长:刘洋

成员:刘芳    李环    李玲    张科

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组织工作,完成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3. 复试督查组

组长:李林

成员:赵珥希    靳周    宫馨    宋海洁

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的督查工作。

二、复试准备工作

1.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布在核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

2. 复试教师的遴选

复试教师为具有指导博士资格的教师,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之前对复试教师进行遴选。

3. 培训

学院组织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统一复试程序和要求。培训内容包括:

(1)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政策、制度。

(2)复试小组成员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面试的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

(4)协商确定复试试题和提问内容、方式,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

4.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在核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

(2)对复试结果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出复议请求,学院核查清楚后予以答复。

(3)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三、复试录取办法

1. 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复试分数线按照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博士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 复试的基本内容

(1)素质及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由考生当场作答,复试小组现场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同时在此环节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的复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组员独立给出分数(秘书不参与评分),然后取平均值得出。

(2)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由精通外语的教授主持外语测试环节,根据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口语测试当场给出分数,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主考教师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3)考生申请材料评价,满分50分。学院制定评价标准,由复试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提前攻博考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 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自我评价等材料进行认真评价。

请考生个人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PPT介绍,内容包括个人简介、主要学术经历及成果、博士入学后计划等。

四、复试时间安排

1. 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3:00-4:00

地点:G201

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硕士学位证书(还未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硕博连读考生查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具体申请步骤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4)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供课程成绩单,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若有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则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5)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政审表(贴照片)。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需向学院提交第(5)、(6)项材料的原件,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已于报名时提交,不用再次提交。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行复试。

资格审查通知及相关表格下载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ncepu.edu.cn/zsxx/bszsxx/cdc3aa6551734b4487ee696f04d5378e.htm

2. 复试面试

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  

地点:主楼G414、G415

采用现场形式进行,复试分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考生群公布,学院将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和录像。

五、录取

1. 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内容各项测试,否则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2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3. 对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学校该计划人数的10%。

4.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2022年修订》(华电校研〔2022〕3号)文件要求,招收普通定向就业(在职)学术博士生计划原则上控制在学院招收学术博士生总计划(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数)的10%以内。每位博士生导师招收的在读普通定向就业(在职)学术博士生不得超过1人。新聘任博士生导师首次招生不能招收普通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

六、其他

1.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对招生相关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

2. 复试期间,考生报考信息不可修改。如确系考生填报的自然情况(如性别、民族、证件号码、出生日期等)有误,本人提出登记的,须填写“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经学院查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取复印件,报研招办审核后方可登记。但其它非自然信息,一律不予登记。

3.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4. 考生体检工作在录取后组织,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5. 学院咨询电话010-61771681;学院监督电话010-61771666。

核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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