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及我校《2023年华北电力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特制订我院推免生接收办法。
一、招生专业
我院招生专业均按照我校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学科、专业或领域的招生规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具体见下: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推免研究生 核科学与技术 25人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研究生 动力工程 35人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满足我校各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提出的要求。
4、申请人外语水平须满足:申请硕士研究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含425分);申请直博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5或托福成绩达到90分。
5、申请学科、专业或领域只限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同一学科门类,原则上不接收跨一级学科申请。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较强。
7、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记录。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程序
1、报名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2023年研究生者(含本校推免生),9月28日需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 中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 cn/tm,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招生专业目录查询、信息注册、照片上传、缴费、填报志愿,报考我校需选择北京市—10054华北电力大学。(注意:复试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登记)
2、网上审查
学院通过预报名信息对所有申请人信息进行全面筛选,将在9月29日前确定复试名单并在院系网站上公布,并向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按照我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参加复试。考生仍需在网上完成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3、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1份(正反面打印,直博生须有导师签字)(附件1)
(2) 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政审表原件1份(贴照片,须签字盖章)(附件2)
(3) 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复印件1份(学生证需复印照片页和注册页)。
(4) 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需复印在一页上)。
(5) 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或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复印件1份。
(6) 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1—6学期成绩单原件1份。(彩色复印无效)
(7)其它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8)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备案表原件1份(附件3)
⑽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4)
⑾ 申请直博生还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和考生个人陈述原件。(附件5、附件6)
以上材料复印须使用A4纸,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查验,所有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4、资格审查、复试及录取
(1)通过资格审查的推免生均需参加我院接收专业或领域的资格审查和复试。
校外考生:可在院系发布复试名单后最晚于9月30日中午12:00前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2023推免+姓名”)发给相关负责老师(邮箱:51202072@ncepu.edu.cn);
校内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30日下午14: 30—15:30,地点在主楼G座201。
(2)预计复试时间为10月4日下午14:00—16:00。请随时关注院网站通知,具体时间以院网站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申请材料评价(包括本科阶段成绩单、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或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和个人自述等材料)。校内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另外准备好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作为复试必需内容,占分50分),现场提交。校外考生可在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时,一起准备一份单独的申请材料(命名“2023推免申请材料+姓名”),上面同样邮箱发给相关老师。
(3)所有通过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 2 号)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4)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按教育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手续不全者不予录取。
四、其它
1、高校优势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毕业生,可优先考虑。
2、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时硕士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直博生不收复试费。具体缴费方法见附件7.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⑴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⑵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受到行政纪律处分的。
⑶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⑷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4、核学院推荐免试接收工作办公地点:
主楼G 座201 负责老师:李老师
指定咨询工作时间(每天9:00-16:00) 电话: 61771681
核学院 2022年9月21日